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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圆集团“3·15”发表诚信宣言
日期: 2015.03.18 访问量:4909 字号: A+ A A-
       3月15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为进一步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责任和义务,搭建维权共治新格局,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由海阳市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主办的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暨“民生面对面,满意百分百”为主题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民生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活动启动仪式在海阳市新元广场隆重举行。方圆集团参加活动,并在仪式上发表诚信宣言。



 
       仪式上,首先为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方圆集团颁发了奖牌。方圆集团在仪式上发表诚信宣言,庄严承诺: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信,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诚信,是方圆集团始终恪守的神圣责任。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挑战,方圆集团将加强企业自律,遵守国家法律,恪守企业责任,履行企业义务,铭记诚信宗旨,共创诚信环境,弘扬诚信理念,将始终践行“品质高于一切,健康引领未来”的根本宗旨,严格遵循葡萄酒、植物油、面粉行业标准,强化食品安全监督,着力提升产品品质,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可靠、营养、健康的绿色产品,为促进人们幸福生活而不遗余力,切实造福于千家万户。



 
        方圆集团将坚定“誓作百年企业”的梦想,做精产业产品,优化资源配置,持续革新创造,提升工艺水平,奉献名牌精品,视诚信为企业的生命,在永无止境的执着追求中铸就卓越品牌,为海阳生产企业树立一面鲜艳的旗帜,为构建诚信社会做出方圆集团应有的、更大贡献!



 
        多年以来,方圆集团始终秉承“诚信为本,依法经营,履行职责,奉献社会”的经营原则,精工细作,精益求精,锐意创新,追求卓越,企业始终保持持续、稳步、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集团产品连年被中国质量协会评为“用户满意产品”;“方圆”商标连续多年被评为“山东省著名商标”,2014年荣获“中国驰名商标”;集团先后被评为“全国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全国实施卓越绩效模式优秀企业”、“山东省文明诚信百佳企业”、“山东省最佳企业公民”等荣誉称号;方圆集团烟台金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烟台大韩美味香粮油有限公司、烟台方圆大韩制粉有限公司三个新产业企业均被评为“烟台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李洪波在仪式上讲话,代表海阳市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问候,指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紧紧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民生面对面,满意百分百”这一主题,紧紧围绕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广大消费者的共同期盼,紧紧围绕“民生面对面”活动的深入开展,广泛传播消费维权社会共识理念,严厉打击消费维权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妥善处理消费投诉举报相关事项,积极营造消费维权的浓厚氛围。


       海阳市委副书记陈海涛在仪式上讲话,指出了2015年是我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站在新的起点,市委、市政府提出了“要以‘为官有为’的担当,自觉遵循新常态,坚持不懈‘惠民生’,进一步提高群众幸福指数”的新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树立为民务实情怀,激发干事创业激情,把关注民生、促进和谐注入工作新常态,想群众之所急,急群众之所急,时刻牢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陈海涛副书记指出,此次举办“民生面对面”活动,就是要在党委政府和群众之间搭建一个面对面交流平台,把各项为民服务的承诺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主动解决问题,充分展示各级干部为民办实事的新作为、新成效,使“民生面对面”活动成为检验民生满意度的桥梁和纽带,认真总结群众反映的突出民生问题,科学化、常态化地解决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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