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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机日常保养维护
日期: 2020.05.13 访问量:2299 字号: A+ A A-

  7.1、每10个工作小时或每日的保养

  7.1.1整机的一般检查

  ①检查各结构件是否有损坏、变形;

  ②检查液压系统有无泄露(检查油箱、油缸、高压胶管、接头、油嘴等);

  ③检查各机构运转是否有异常噪音;

  ④传动部分应有足够的润滑油或脂;

  ⑤检查、维修或更换易损件,对连接螺栓应检查是否损坏、松动;

  ⑥各机构制动器进行检查和调整制动瓦和制动轮之间的间隙,保证灵活可靠;在制动摩擦面上,不应有污物存在,遇有污物必须用汽油或稀料洗掉;

  ⑦遇到电动机有过热现象要及时停车,排除故障后再继续运行;

  ⑧检查所有的电线、电缆有无损伤,如有要及时包扎和更换损伤的部分;

  ⑨电控柜、操作台等要保持清洁,及时清扫电器设备上的灰尘。

  7.1.2工作时按《附II钢丝绳使用要求》,检查各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绳夹紧固是否可靠,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处理;

  7.1.3检查液压系统油箱液压油油位。

  7.1.4检查驾驶室内操纵机构和仪表是否正常。

  7.1.5检查钻具的安装和切削刃的磨损情况。

  7.1.6检查各螺栓连接是否松动并及时处理

  ①钻杆间的连接螺栓;

  ②前、后平台间的连接螺栓;

  ③立柱、斜撑等的连接螺栓。

  7.1.7提升、上料机构的减速机,需观察内部润滑油是否达到规定油面,若不足应加注HJ-10(GB 443-64)机械油,工作时其油面处于透气塞孔下;7.1.8检查动力头密封是否正常,并注油润滑;


  7.2、每50工作小时或每周的保养

  7.2.1动力头的检查

  ①动力头减速箱的油位;

  ②螺栓紧固;

  ③回转减速机的首次换油;

  7.2.2回转支承的润滑及螺栓的首次紧固;

  7.2.3各销轴、轴承、滑轨等的油脂润滑;

  7.2.4回转减速机油位的检查及螺栓的紧固;

  7.2.5履带张紧度的检查与调整(第一次在工作50小时)用足够长的直尺放在两托链轮上面、测履带的最大下垂度,正常的下垂度大约为40~50mm,若大于此值,则履带太松,需要在张紧装置上加垫片,以达到正确的张紧度;

  7.2.6检查行走装置有无异常磨损,噪音、泄露和螺栓松动现象;


  7.3、每250工作小时或每月的保养

  7.3.1动力头卡瓦的螺栓紧固;

  7.3.2吸油过滤器滤芯的检查和清洁;

  7.3.3空气滤清器滤芯的检查和清洁;

  7.3.4电气及各机构全面检查;

  7.3.5各机构、减速机、液压系统第一次换油;


  7.4、每500工作小时或2个月的保养

  7.4.1回转减速机换油;

  7.4.2斜撑调整机构减速机首次换油;


  7.5、每1000工作小时或半年的保养

  7.5.1动力头减速机换油;

  7.5.2行走减速机换油;

  7.5.3提升、上料机构减速机换油;

  7.5.4斜撑调整机构减速机换油;

  7.5.5测量接地电阻(春季或秋季),保证不大于4Ω


  7.6、每2000工作小时或1年的保养

  7.6.1更换液压油;

  7.6.2更换空气滤清器粗滤芯


  7.7、长期停放时的维护保养

  7.7.1清洁整机(特别注意清洁履带行走装置部分),做好整机的防锈处理;

  7.7.2将各铰点加注润滑油脂,特别是易锈部位应涂润滑脂;

  7.7.3存放在干燥的场地或库房,并防雨;

  7.7.4每月定期对各机构空运转一次,以防机构及转动装置生锈。


  附I:高强度螺栓使用要求

  高强度螺栓的使用应符合JG/T5057.40-1995《高强度紧固件技术条件》的要求。

  1.本桩机高强度螺栓在使用时应保证安装预紧扭矩,其值参考附表;

  2.本桩机所使用的高强度螺栓应定期检查预紧扭矩,在第一次安装使用100h时应普遍均匀的检查拧紧,以后每工作500h均应普遍检查一次,在检查中若发现有松动或螺纹损伤等应立即拧紧或更换;建议用户在使用设备时每个工作日都对主要部位的高强度螺栓进行检查;3.高强度螺栓、螺母使用后拆卸下再次使用不得超过两次,并且拆下的螺栓、螺母必须无任何损伤、变形、滑牙、锈蚀、螺纹粗糙度变化较大等现象,否则禁止再用于受力结构的连接。


  桩机常用几种高强度螺栓预紧力和预紧力矩值


螺纹规格预紧力矩(Nm)预紧力(N)主要应用部位
8.8 级10.9 级8.8 级10.9 级
M1619026582000123000钻机动力头
M20370520128000192000斜撑、钻具
M24640900184000276000立柱、行走装置
M279501350242000363000前后平台
M3013001800294000442000钻机动力头


  附II:钢丝绳使用要求

  钢丝绳的使用应符合GB/T5972-2006《起重机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1.为使钢丝绳稳定就位,在正常使用之前,应使用大约10%的额定载荷对机械进行若干次运转操作;

  2.每月或每次更换工地时对钢丝绳进行适时的清洗并涂以润滑油或润滑脂,特别是绕过滑轮时经受弯曲的部位,如果设备在具有腐蚀性环境下作业,更需加大保养力度;

  3.每个工作日都要尽可能对钢丝绳的任何可见部位进行观察,以便及时发现损坏与变形情况。至少每周应对钢丝绳进行一次检验,在所有情况下,每当发生任一事故后,或钢丝绳经拆卸后重新安装投入使用前,均应进行一次检验。

  检验时应对钢丝绳作全长检验,并应特别留心下列部位:如钢丝绳运动和固定的始末端部位;通过滑轮组或绕过滑轮的绳段;绳端固定装置本身的变形或磨损;对可拆卸的装置(楔套、绳夹、压板等)应检验其内部和绳端内的断丝及腐蚀情况;由于外部因素可能引起磨损的绳段等。对损坏严重的钢丝绳应及时更换。

  4.新更换的钢丝绳一般应与原安装的钢丝绳同类型、同规格。如采用不同类型的钢丝绳,用户应保证新钢丝绳不低于原钢丝绳的性能,并与卷筒和滑轮上的槽形相适应;

  5.钢丝绳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则应予以报废

  a.钢丝绳断丝紧靠一起形成局部聚集;

  b.出现整根绳股的断裂;

  c.当钢丝绳绳芯(或多层结构中的内部绳股)断裂而造成绳径显著减小;

  d.外部钢丝绳受腐蚀出现深坑,钢丝绳弹性显著减小,(伴随绳径减小、捻距伸长、绳股凹处出现褐色粉末、明显不易弯曲等);

  e.当钢丝绳直径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小7%或外层钢丝磨损达到其直径的40%时;

  f.出现严重波浪形或部分被严重压扁或出现严重扭结或弯折;

  g.绳股被挤出或钢丝被挤出严重的钢丝绳;

  h.绳径局部严重增大或绳径局部严重减小的钢丝绳;

  i.受特殊热力作用(如电弧、烧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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